1,天然宝石的定名应遵守以下规则
(1)直接使用天然宝石基本名称或其矿物名称。不必加“天然”二字,如: "金绿宝石""红 宝石"等。
(2)产地不应参与定名,如: "南非钻石” “缅甸蓝宝石”等。
(3)不应使用由两种和两种以上天然宝石名称组合定名某一种宝石,如: “红宝石尖晶 石" “变石蓝宝石”等, “变石猫眼”除外。
(4)不应使用易混淆或含混不清的名称定名,如: “蓝晶" "绿宝石" “半宝石”等。
2.天然玉石的定名应遵守以下规则
(1)直接使用天然玉石基本名称或其矿物(岩石)名称。在天然矿物或岩石名称后可附 加“玉”字,不必加“天然”二字, “天然玻璃"除外。
(2)不应使用雕琢形状定名天然玉石。
3,天然有机宝石的定名应遵守以下规则
(1)直接使用天然有机宝石基本名称,不必加“天然”二字, “天然珍珠” “天然海水 珍珠” “天然淡水珍珠”除外。
(2)养殖珍珠可简称为“珍珠” ,海水养殖珍珠可简称为“海水珍珠” ,淡水养殖珍珠 可简称为“淡水珍珠”。
(3)产地不应参与天然有机宝石定名,如: "波罗的海琥珀".
4,合成宝石的定名应遵守以下规则
(1)应在对应天然珠宝玉石基本名称前加“合成”二字,如: “合成红宝石” “合成祖
母绿”等
(2)不应使用生产厂、制造商的名称直接定名,如: “查塔姆(Chatham )祖母绿” “林 德(Linde)祖母绿”等。
(3)不应使用易混淆或含混不清的名称定名,如: “鲁宾石” “红刚玉” “合成品”等 (4)不应使用合成方法直接定名。"如CVD钻石" "HPHT钻石”。
(5)再生宝石应在对应的天然珠宝玉石基本名称前加“合成”或“再生"二字。如无色